另外,从资金用途上说,胡维军借来的资金虽然大部分用在了炒
上,但炒
是国家允许和鼓励的行为,属于合法的投资行为。『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由此可知,胡维军借到款项后并不存在挥霍或者转移、隐匿的行为,法院不能以此判断胡维军构成诈骗。
审判长,辩护
的上诉理由陈述完毕。”方轶道。
“上诉
胡维军,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道。
“有异议,我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罪名不认可,我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我的厂子是具有一定还债能力的……”胡维军叨叨叨说了不少理由。看来开庭前他在看守所做了不少准备。
“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
进行发问。”审判长道。
“上诉
胡维军,你在向冯平借款时,机加工厂是否仍在正常运营?你是否向他告知了机加工厂的现状?”坐在公诉
席首位的
检察员冷冷的问道。
“当时我的厂子订单锐减,处于半停产状态。我没告诉冯平。”胡维军道。
“你向冯平借款时,是怎么说的,借款的理由是什么?”
检察员问道。
“我跟他说厂子有个大单,需要资金周转,购买机械设备,支付
工费。”胡维军道。
“冯平转给你的借款,你实际用到了什么地方?”
检察员问道。
“一部分购买设备,大部分被我拿去炒
了。”胡维军道。
“厂子没有订单,你为什么还要购买设备?”
检察员问道。
“当时厂子不是一点订单没有,而且冯平要求看械备的购销合同和实物,我就买了。”胡维军道。
“你的意思是新购买的设备是为了应付冯平,对吗?”
检察员道。
“不完全是,
后这些设备都能用上。我也是为
后业务发展考虑。”胡维军道。
“你向魏喜奎借款时,理由是什么?”
监察员似乎对胡维军刚才的回答有些不满,之前在讯问案
时,胡维军可没提采购设备是为了
后发展,只说是为了应付冯平。
“冯平的借款有抵押物吗?”
检察员问道。
“有,厂房和土地还有一本房产证。”胡维军道。
“根据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你承认抵押物中的房产证是你伪造的,是否属实?”
检察员问道。
“属实。”胡维军道。
“是否办理抵押手续?”
检察员问道。
“没办,因为我伪造的那本房产证的房产是村里建的小产权房,房管部门办不了抵押手续,我把房产证押给了冯平。”胡维军道。
“那套小产权房是谁的?是你的吗?”
检察员问道。
“不是我的,是我丈母娘的房子。只不过一直是我们在出租。”胡维军道。
“我跟魏喜奎说银行贷款马上就能下来,贷款一下来就偿还他的借款。”胡维军顿了下,接着道:“当时银行是要放款的,审批已经过了,就差抵押物办抵押了。”
“银行没有放款的原因是什么?”
检察员追问道。
“因为……用于抵押的一套房产的房产证出了问题。”胡维军犹犹豫豫道。
“出了什么问题?”
检察员问道。
“房产证是我假造的,我当时是有……”胡维军还想继续说,却被
检察员打断了:“上诉
胡维军,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其他无关事实不用说。01bz.cc”
“审判长,我问完了。”
检察员道。
“上诉
胡维军的辩护
发问。”审判长道。
方轶整理了下思路,问道:“上诉
胡维军,你向冯平和魏喜奎借款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我借款是为了维持厂子的运营,当时厂子对外有不少负债,业务做的又不太好。”胡维军道。
“为什么借款没有全部用于厂子的经营,而是被你用于炒
?”方轶道。
这个问题即便方轶不问,也会在合议庭法官心中画问号,与其让别
猜,不如挑明了,对胡维军更有利。
“我有个朋友,他专门炒
,赚了不少钱。我厂子外债太多,再加上市场不好,后来我发现即便把借款都用在厂子上也未必能让厂子起死回生。而且光借款的高利息就能压垮我的厂子。
所以我找他帮我推荐几只
票,我用借来的钱炒
,是想多赚点钱,支付借款本息,让厂子维持下去,哪知道却被割了韭菜。”胡维军一脸的无奈。
第233章 法庭辩论
“之前你提到银行已经对你的贷款审批完毕了,你是怎么知道的?魏喜奎是如何知道这事的?”方轶问道。
“是银行负责贷款的
亲
对我说的,后来我带魏喜奎去银行核实贷款的审批
况,也是银行的
亲
对魏喜奎说的。”胡维军道。
“你刚才说银行未放款是因为抵押物出了问题,是那个抵押物出了问题?出了什么问题?”方轶问道。
“是我的房子,我有一套大三居,当时办理抵押时,因为找不到房产证,我急着去银行贷款,就找
伪造了一本房产证。”胡维军道。
“也就是说房子是真实存在的,是属于你的,只不过因为房产证丢失,你急于办贷款抵押手续,所以才伪造的房产证,对吗?”方轶问道。
“是的。这事一审时警察都调查过了,开庭时也质证过。”胡维军道。
“审判长,辩护
问完了。”方轶看向上面坐着的面无表
的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检察员和辩护
、上诉
是否有新的证据需要提
?”审判长问道。
“没有新证据。”三方均道。
……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先请上诉
和辩护
发言。
上诉
胡维军可以自行辩护。”审判长道。
“我认为我不够成诈骗罪……”胡维军将之前自己的发言又重述了一遍。
“上诉
胡维军的辩护
发言。”审判长看向方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辩护
认为,胡维军不构成诈骗罪,理由如下:
一、胡维军高息向他
借款,并出具借据,借款资金用于
市投资、偿还银行贷款和工厂的运营等合法经营活动,并未藏匿或者挥霍借款,而且根据公诉
提供的资金银行转账记录可知,在案发前胡维军一直在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据此认定胡维军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据不足。
二、胡维军虽然存在虚构部分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但其实施这一行为并非为了实现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为了让机加工厂能够继续经营,故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案涉及的借款行为应属于民事欺诈行为,由此与债权
产生的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胡维军的以往经历来看,上诉
胡维军本
是位重
义守信用的企业家,在他的机加工厂鼎盛时期,当地
包括银行争相借款给地,赚取稳定利息。在经济增速放缓、金融借贷纠纷频发的当下,很多企业家资不抵债,本案就属于这种背景下形成的典型经济纠纷案件,不应当作犯罪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