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时间,宁匀就写出了第一部《暮色》。龙腾小说网 ltxs520.com
这一周,瑟琳娜几乎不管血族的事
,天天缠着宁匀等更新。
《暮色》不只是瑟琳娜在看,更多的血族也在看。
一个姐姐看到弟弟这么有成就,怎么忍得住不显示,其他
可以提意见让小说变得更完美嘛。
血族中还真有很多
喜欢《暮色》,不喜欢剧
没有少
心的血族,对于能改善血族的形象也很积极。
谁不喜欢
德华那样的血族呢,就算自己做不了,让
类羡慕也好啊。以后勾.引
类小姑娘的时候,一定非常有优势。
因为无聊和生命长的原因,血族中也确实有些
多才多艺,差的无非是霸气积极和对灰姑娘痴心不改,这些都可以伪装。
关键是,血族们从领.导层的表现看,发现新一届真的在改变,真的打算带领血族更好的发展。
以前。别看又是三大长老又是委员会,谁都能感觉出暮气沉沉,越来越不适应时代。
所以,不管是真的追更新,还是给领.导面子,拍马
。总之,《暮色》在血族中大受好评,无
不
。
年轻的
血族们一个个都认为自己是贝拉,期待着白马王子
德华。
男
血族,当然也开始练钢琴,装模作样的偷瞄漂亮
血族,背后里对着镜子偷偷练习各种以面瘫为基础的进阶表
。
上有所好,下必从焉。
一时之间,套套的消耗量大增。
这在血族中是很不平常的事儿,比如瑟琳娜,即兴来一发的时候,从没不考虑安全问题,根本没那习惯。
血族不会生病,不用害怕艾滋,更不用害怕那些不致命的了。
生育,就更困难,除了当初勇猛的卢西恩,成功让索尼娅怀上二代,其他
就没见成功的。
可以说,在血族里,套套当气球都嫌不够漂亮。
然而,没发明套套时代过来的老血族死了太多,新晋的血族很多都保持了
类习惯。
即使不怕疾病,也不想随意放弃这种保护,万一呢,大家心里都清楚,对方绝不是
德华和贝拉。
瑟琳娜不喜欢这种风气,打着讨论剧
的风气
搞,这也太看不起我弟弟了。
宁匀劝说瑟琳娜不要管的太严,这些都是大战后的幸存者,心理压力很大,总要有些东西来发泄。
就这样,《暮色》还没开卖,就掀起了无数高.
。
第一部《暮色》的结局并不能让瑟琳娜满意,后面的剧
更有期待感。
可宁匀说什么也不写了,扩大影响力,当然不能只给自己
看。
血族的产业本来就不涉及出版,城堡被毁后,大量
员的死亡,在
类社会中的商业实力就更弱了。
但宁匀的目的不是赚钱,《暮色》这本书也确实有吸引出版商的地方。
宁匀的选择仍然是和原作者一样的阿歇特图书出版集团。
一本书能否顺利出版,有很多条件,对于新
来说,更是艰难。
即使《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换一个新笔名写的新小说,《布谷鸟的呼唤》,也两度被出版社退稿。
这是她在写完全部《哈利·波特》系列后的新小说,很难说水平不足。
《布谷鸟的呼唤》艰难出版之后,销量寥寥,直到公布作者真名,才销量激增,后来还被改编成电影。
也就是说,一个毫无名气的作者,第一本书的出版之路,多数都不会那么顺利,哪怕有一定实力。
但《暮色》这本书不同,斯蒂芬妮·梅尔并非成名作家,《暮色》就是她的第一本书,能够吸引出版商,自然有其魅力。
当然,足够苏可能是主要原因,这样的书,即使不赚钱,也不容易赔钱。
就这样,《暮色》比原书提前两年时间出版了。
同样是处.
作,因为提前了两年时间,《暮色》的成绩比原书更好。
更重要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哈利·波特》系列书籍。
原本《暮色》系列的第三部《月食》,就抢夺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徒》的读者,把它从畅销书榜榜首位置上挤下来。
《哈利波特》系列与《暮色》系列读者的重合度不能说高,也不能说没有。
关键在于排行榜的位置,第一名对于销量的拉动是无与伦比的。
何况见识过《哈利波特》再见识《暮色》,就不会觉得那么新鲜了。
新鲜感和恰当的剧
,对一本书来说,十分重要。
《暮色》恰好把这两者结合的很好。
在《暮色》之前,有和吸血鬼谈恋
的小说,也有足够苏的
故事,但和吸血鬼谈足够苏的恋
故事,确实没有。
以前吸血鬼的形象绝算不上好,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邪恶的感觉,连吸血鬼新娘也连带变得邪恶,往往还是压寨夫
那样抢来的。
虽然虐恋故事也不错,
孩子一样很喜欢,但前提是,虐的
必须是高富帅。
也就是说,必须是《暮色》
德华的形象,绝不能是《吸血惊
四百年》中老吸血鬼的可怕形象。
孩子这种奇怪的生物,可以为高富帅付出一切,但必须时不时的拉出来给
展示展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你一个连阳光都害怕见到的生物,让
孩子怎么展示呢?
孩子很愿意让自己变成高富帅的同类,但没几个愿意变成吸血鬼的同类,不能见阳光也太痛苦了。
但,如果变成钻石男的同类钻石
,那么就太
了,迫不及待,您赶紧来!
咬我,我咬你也行,怎么咬都行。
这样的书火也确实挺有道理,这样的书不火也确实挺没天理。
于是,《暮色》火了。
刚上市的第一周还有点悄无声息,毕竟是新
新作。
书名也不怎么吸引
,如果改成《高富帅的我,看见灰姑娘就忍不住想啃》,说不定还能引起更多好奇心。
可惜瑟琳娜坚决不许这种书名面世。
事实上,这真不是宁匀的恶趣味发作,最开始,这部书有另一个名字,后来被弃用的名字《专
胖妞的吸血鬼》
而原作者还特别喜欢管主角
德华叫阿多尼斯(adonis),一位结局被野猪咬死了的古希腊神话绝世美男子,维纳斯的最
。
不管怎么说,阿歇特图书出版集团是一家比较有实力的出版集团,最高时期畅销榜前十占有五个位置,所以渠道不少,铺货量还是不错的。
感兴趣买了暮色小说的少
们,一读之后,大为惊叹。
别看只早了两年,互联网时代,两年代表很多见识。读到的时候会获得更多新奇感。
诗意的背景,新鲜的设定,刚读开篇的少
,
神就振奋起来。
相对模糊的普通少
主角,和自己一样成熟,和自己一样
读书,甚至冰雪聪明到阅读《呼啸山庄》这样的“严肃”文学。
当然,也和自己一样有点笨手笨脚,不像啦啦队那些该死的碧池们那么四肢发达。
这让少
读者们产生了强烈的代
感,非常特别的共鸣,看,我们
读书的就是这么聪明,就是能遇到文艺、强大又无所不能的高富帅,比四分卫那帮野兽强多了。
没错,男主太勾
了,
德华就是现代的阿多尼斯,身高九尺,如花一般俊美
致的五官,令世间所有
